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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200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3月19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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