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的计划”申报的通知转发如下:
苏教科函〔2007〕2号
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自2004年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大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突出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7]6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高校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
2
)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
3
)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
4
)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
5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
6
)在申报当年
1
月
1
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2
.申请者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3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及基地(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倾斜。
4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各高校申报名额不超过2名。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8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
.各高校应以公函的形式报教育厅,还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2份(附件4),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EXCEL2000兼容格式)。并同时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一周。
3
.申报截至日期:2007年4月23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有关附件及电子表格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储宪国
联系电话(传真):025
—
83335146
邮 编:210024
电子信箱:chuxg@ec.js.edu.cn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并将申请材料及电子文档于4月20日(本周五)中午12点前交科技处赵大中处。
科学技术处
2007
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