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我处于2007年3月已将各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帐打印或拷贝给资产管理员,要求各单位自查并将核对结果反馈到资产管理处(4月底完成),但部分单位未按时间反馈,现再次通知催交。
对我处提供的资产信息,如有变动的地方(如资产现在的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现状等),请将变动后的使用人、存放地点(必须是最末级的存放地点)和使用现状(在用、处置)填入;对于在本单位资产信息中出现的其他单位使用的资产请用红笔特别标出,以便我们进行统一修改。如需填写的使用人或存放地点的编号在我们的人员库或地址库中不存在,可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添加。
修改后的资产信息表格,请各单位自行复印一份留存。
我们希望本次核对各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以保证信息的准确、资产的完整。请未反馈的单位将核对修改后的资产信息表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5月25日前交回资产管理处。
如有不明的问题,请向资产管理处询问,电话:86118875。
资产管理处
2007.5.22